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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3 / 4)

从来只有坏消息。

这次却不同。

唯独这次,昌邑王脑子里嗡嗡的,不再有往日的戏谑,也没法顾左右而言他。他看见王吉手上的书简,上面封的是金漆,金漆上是帝印。前月在耳朵里扎了根的三个字,那地底里吟着俄着捂着叹着的句读,忽然破土而出,撑满了整个房间。

王吉伏地,刘贺亲手启封,解带,展开。

书简上就一段话:

“制诏昌邑王:使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,宗正德、光禄大夫吉、中郎将利汉征王,乘七乘传诣长安邸。”

对于身在大汉宫廷的人,无论是王吉,还是荒诞不经的刘贺,这两句话,都足够了。

它表明两个信息:一,当今天子、汉武帝少子刘弗陵,已经崩了;二,刘弗陵无子,昌邑王刘贺将为他奔丧,然后继承大统。

王吉是个很拧得清的人。

几百年后,琅琊王氏能发展为名震天下的大世家,跟他这位先祖的性格,也是密不可分的。

比如夜间抓人。宫里围在昌邑王身边的那些佞臣,出得宫外,犯了什么错,该怎么罚就怎么罚,不看一点情面。但是昌邑王也在其中,甚至带头冲撞,罚不了,没权力,那就当作一点儿也没看见。他绝不会像龚遂那样,又哭又跪,闹得满城皆知。

没必要。他只想好好当个中尉而已。

比如这次送书简。确实,有生以来,他从未奢想过自己能担当如此重要的角色,能送出如此锚定乾坤的书简。但这也只是职责而已,他负责戍卫,深夜皇使抵城,临时开门,必须有他的首肯。入宫送信,也是他自己最为妥当。这样一来,他成为了除昌邑王外最早知道这个消息的人。

但这并不意味着,他要因这消息而雀跃、狂喜。

他甚至不想完全被牵扯进去——书简读完,他寻个由头,便退出去了。

但从他呈上这份书简开始,就像在几百里干草地上擦亮了一点火星,须臾之间,疯狂的热潮就蔓延了整座昌邑王宫。

刘贺看见书信是在子时一刻;到第一声鸡鸣之前,王宫里已经有超过一半人在收拾行装。

饶是昌邑国平常再没有规矩,王吉也没想到——去当皇帝这件事情,居然也能闹得满城皆知!

谁是第一个说漏嘴的,这时候追究已经没什么意义了。兴许,就是昌邑王本人。结果是,他那些侍臣苍头们用史无前例的速度,将这个消息传遍宫墙,并且还带着一种强烈的暗示,一种澎湃的号召:

昌邑王本次进宫不是一个人去,是一群人去;

谁能跟他到了长安,谁就能有十辈子享不尽的荣华富贵!

这世间,千百般鬼神,也抵不过一个“利”字。

王吉更加没有想到的是,昌邑王宫里那些小鬼们,平素习惯了刘贺的节奏,竟然在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就已经把车驾舆乘准备好了。等王吉气喘吁吁赶到王宫广场,那里已经宝马香车满路,乌泱泱聚集了几十号人,还有更多人不断从宫廷各方蚁聚而来。

王国上下核心官员,比如相、傅、九卿,都尚在混乱当中;鸡鸣狗盗之辈,却一个个意得志满、眉飞色舞,仿佛康庄大道已经铺开。

仓促之间,王吉唯一能阻止昌邑王启程的办法,只有丧服:无论从名义上,还是从实际流程上,昌邑王进宫的首要目的还是为天子奔丧。大汉以孝道治国,子为父、臣为君治丧,必须穿上最高规格的丧服,焚香、祷告、哀悼、祭奠,然后才谈其他。

事实上,朝廷把书简寄过来的目的,根本不是让刘贺启程。制诏明确写了:指定几位大臣,乘七辆驿传马车,前来长安——换句话说,那只是一封预告。预告的目的,就是为了让昌邑王国赶紧准备好相关物事。比如,上面提到的丧服、丧仪用具;比如,七辆马车就限定了同行者数量,人选必须确定,其余人等也需要安排;再比如,此去以后,王国必然交接,也有大量的事情需要梳理妥当。

这些事情,本该昨晚就跟刘贺说清楚——

现在想这些已经来不及了。为今之计,只有拦下车舆,让昌邑王下令赶制丧服,至少争取两三日时间,再作考虑!

可当他刚拜在仄下,昌邑王刘贺已经走到跟前。虚影晃过,王吉抬头,只见刘贺已经穿上了斩缞服,惨白的,粗粝的,生麻刺硬邦邦杵着,穿在身上,像刀戳斧斫似的。这件斩缞有点小,有点旧——王吉觉得,这也许是刘贺五岁时穿过的那件。

那时候,他穿得跟只小兽似的,一半长出来拖在地上;现在,他穿得滑稽,半截腿露在外边。

也许刘贺把这件丧服藏了十四年,只是为了悼念;

也许,他是为了等一个几乎不可能的机会。

可从来没有人发现过他有这种想法!

穿着斩缞服,按律是不能说话的。刘贺确实沉默着,但整个人漾在一种腾跃的氛围里,甚至没看见王吉,而是快步穿过广场,乘上队伍最前端的马车。然后二话没说,宫门轰然开启,驷马齐鸣,那辆铺满白绢素缟的王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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