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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9节(2 / 4)

去,那就是害了我的救命恩人。”嗯,虽然在连亭看来是不苦救了他,可在当时不苦的理解里,他反而觉得是连亭救了他。如果没有连亭把他扔上去,他俩很可能会一起在那个雨夜冻死在陷阱里。

贤安公主实在是拗不过真要躺地上哭的儿子,只能冒雨乘轿走小路上了一趟行宫。当然,也是因为她也觉得是连亭救了她的儿子,她才会想要还了这份人情。

但这个故事并不是连亭今天要对儿子表达的重点。

重点是,当他们一起爬上山顶,在云开雾散下见到了金光罩顶时,连亭说:“后来有一年,我也是在这么一个大清早起,被你不苦叔叔喊来爬山,看到的这么一场日出。”

不苦很喜欢这样心血来潮的发疯,他就这么蹲在山头,两手搭在膝上,乱没有形象的叼着一根野草,在碎金一般的阳光里,歪头问连亭:“怎么样,很好看吧?”

在烟波浩渺的群山环抱中,他们一起在山顶上享受了一顿不算精致的早膳,有热气腾腾的花茶,有焦脆独特的酥黄独,反正都是只有不苦这样的富贵闲人才会觉得有趣的东西。

一如絮果如今的心绪。

“不要因为别人进入了某个阶段,你就也着急想要与别人一样。当个你不苦叔叔那样的富贵闲人不好吗?”说真的,连亭其实是很羡慕不苦的,他觉得儿子若能像不苦一样逍遥自在的过完这一生,就会是很理想的一种状态了,“当然,这话不要告诉他,我是不会承认的。”

长日尽处,我站在你的面前,你将看到我的伤痕,知道我曾经受伤,也知道我曾经痊愈。

“你的朋友们都很忙、没办法随时约出来没错,但你可以成为那个永远都有空、能被约出来的朋友啊。”

作者有话说:

信步上鸟道,顶峭松多瘦:引自晚唐诗作《登山》。

酥黄独:宋代的一种点心。

长日尽处,我站在你的面前,你将看到我的伤痕,知道我曾经受伤,也曾经痊愈:泰戈尔的诗。

认错爹的第一百零八天:

在被阿爹打开了思路后,很会举一反三的絮小郎,就开始给他忙碌的朋友们当起了救火队。

今天给司徒淼正在萌芽的爱情出谋划策,明天陪叶之初适应率性堂高强度的读书生涯,在给双生子当垃圾桶的同时,还不忘送他们最新的乡试题集,因为这个夏天一过,他们便要下场参加秋闱了,絮果衷心希望他的朋友们能一遍就过,从两个詹秀才变成两个詹举人。

当然,最让絮果关心的,还是他最好的朋友闻兰因。

理论上来说,闻兰因应该和絮果一样,当两个全大启最闲的大闲人。但也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,闻兰因就像是突然被打通了任督二脉,找到了要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,陷入了忙的要死要活的水深火热之中。

倒不是说闻兰因就不焦不离孟、孟不离焦的粘着絮果了,他依旧会频繁的出现在絮果的生活里,只是……

絮果很难形容那种感觉,他想了好几天,最后也只能把自己杂乱的内心胡乱的归结为,他想帮兰哥儿的忙,但他甚至都不知道兰哥儿在忙什么,所以他才会有些不知所措。

至于闻兰因到底在忙什么?

当然是在忙着变成一个优秀的老攻啊。

说来还怪不好意思的,自打开始了解断袖这个群体,闻兰因就是越了解越心惊,越了解越肉跳。毫不夸张的说,在买回那些不可言说的话本并里里外外通读研读后,闻小王爷那是彻夜难眠,惊骇异常,内心不知道卷起了多少滔天巨浪。

什么皇帝殿试看上状元郎,朝臣变皇后;富商被男宠抢了小妾和产业,多年后变身将军回来复仇;主考官前辈化名复读追学弟,学弟进京赶考发现主考官竟然是他……

反正就是各种狗血纠葛的狂野文字扑面而来。

作为一个看话本也只看过探案录的小清新,闻兰因在那一刻受到的冲击,不亚于有天絮果告诉他,他们生活的世界其实是个球体,而在球体之外还有广阔无垠的宇宙。

哪怕事后闻兰因自己先一步想明白了过来,话本不是现实,在剧情方面肯定会有故意夸张和追求刺激的艺术成分,就像甚嚣尘上的八卦一样,听一听就得了,不能当真。但多少也是有一些可以作为依据的内容吧?

好比,断袖之间要分大欢、小欢和林人。

或者按照从江左那边传来的说法,就是分攻受。

在减去了话本里一些很没必要的细枝末节后,闻兰因总结出了几个很不得了的规律,好比要想当一个合格的老攻,那就必须有能与之媲美的能力。

哪怕不是雄才大略的帝王,也该是个可以执掌朝堂的权臣;不能成为可以征战南北的战神,至少也要是个一人可抵半个国家经济的巨富才行。

总之,就没有一个十六岁了还住在宫里、靠皇兄太后养的纨绔王爷能当攻的。

没有!

抛去社会地位不谈,只说攻的角色定位本身,也让闻兰因很焦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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